海角社区

法律系主任参与俄罗斯联邦总统委员会工作

俄罗斯联邦总统民事立法编纂与完善委员会在诺夫哥罗德举行了非正式会议。我校法学院民法与民事诉讼系主任兼科研副主任季洪·波德什瓦洛夫出席了会议。

除委员会成员外,俄罗斯经济发展部长马克西姆·列舍特尼科夫和俄罗斯工业家和公司家联盟(搁厂笔笔)主席亚历山大·绍欣也出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六项联邦法律草案:

第一项草案是《对于取消私有化诉讼时效的规定》。有人提议在《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217条中新增两款,规定此类诉讼时效的计算规则:自知悉违法行为之日起叁年,但不超过十年。多年来,对于压制对先前私有化财产征收的诉讼请求的问题一直备受争议,而这项立法提案旨在终结这场争论。

以下论点支持该提案:

  • 第一,绝大多数私有化财产已不再保持其原始形态;公司已被重组,生产设施也往往进行了升级改造;
  • 第二,在大多数情况下,参与私有化的法人实体已不复存在,导致被征收财产的现任所有者无法追索;
  • 第叁,在先前私有化公司上市后获得股份的现有少数股东的权利未得到保护。
  • 第四,国家在私有化过程中未能有效监督,负有一定责任,公民认为没收此类财产是一种法律不公;
  • 第五,11万家公司被私有化,而无限制没收的要求造成了不确定性,导致这些公司的现有所有者因担心可能被没收而停止对公司进行投资。

 

经讨论,委员会决定在原则上支持该法案,并认为在二读时应进一步阐述所提出的意见。

第二项法案《对于消费者保护法中“医疗服务”与“医疗保健”术语区别的法案》遭到否决,因为该法案旨在将医疗服务排除在消费者保护法的适用范围之外,这意味着提案人希望将其从私法关系领域中剥离出来,使其成为公法机构,这违背了平等原则。

第叁项法案《对于在有计量表的情况下,公共财产公用事业资源的支付方式》旨在统一公用事业支付方式。该法案获得了积极的评价,但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在计量设备出现故障或未通过测试的情况下,未能完全排除按标准支付的可能性;将《俄罗斯联邦住房法》第156条的规定设为可选;该法律的生效日期应与新日历年的开始日期挂钩,而不是与公布日期挂钩,以便于重新计算。

第四项法案《对于在《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和监护法中整合“血亲关系”一词》未获得支持,因为它没有考虑到亲属关系和姻亲关系之间的区别,而这一区别已体现在现行法律中,即使是法学生也知道这一点。拟议的法律修正案不必要地重复了相关主体,并且旨在过度监管现有法律。

两项法案,《对于禁止房地产交易中使用超过500万卢布的现金支付》。该法案未获支持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 该法案的理念与《俄罗斯联邦宪法》第55条的规定不符。《俄罗斯联邦宪法》第55条规定,限制权利的前提是维护宪法秩序的基础,而该条的解释性说明却指出,此条款旨在打击现金提取;
  • 该法案限制了合同自由原则,而该原则也适用于支付条款;
  • 该提案的可行性令人质疑:并非全国所有人口稠密地区都拥有稳定的互联网接入,无法支持房地产交易的无现金支付;
  • 正在审议的草案无法解决现金提取问题,因为个人可以领取现金工资,并且可以合法持有现金。

最终意见文本已经准备就绪,并将发送给法案发起人。

托蒂霍恩·帕德夏瓦洛夫
You are reporting a typo in the following text:
Simply click the "Send typo report" button to complete the report. You can also include a comment.